潼南網訊(全媒體記者 唐苠涵 鄧瑜欣)近日,區法院民一庭的黨員幹警來到桂林街道東風社區,深入基層開展法治宣傳活動。 “民法典物業費新規定為:業主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活動中,法官助理李秋生根據司法案例實踐,從物業費的繳納、業主權利的維護、物業合同的遵守等方麵,為社區居民講解物業糾紛相關的法律知識,增強了居民在物業糾紛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法官周致餘則結合自身辦案經曆,分享了一個有關祭奠權的全國優秀案例,生動講解了《民法典》關於人格權保護的法律規定,同時還講授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相關法律知識,提醒大家注意防範“買房陷阱”。 據了解,區人民法院長期以來堅持“黨員進社區”,深入了解社區群眾的司法需求,結合自身職能優勢,通過開展巡回審判、法治宣傳、“小公民法律課堂”、提供法律服務等多種形式的活動,為基層法治建設貢獻力量。 【責任編輯 鄭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