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關經營者及單位: 為維護廣大市民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我區人民群眾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市場價格秩序穩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和《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二、認真落實明碼標價製度,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 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有排除、限製競爭的價格壟斷行為。 四、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 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五、不得囤積居奇而導致市場供不應求,推動價格大幅 度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六、嚴禁借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進行商業炒作,嚴禁以任何廣告形式散布引發群眾恐懼、恐慌的疫情內容。 七、嚴禁發布虛假廣告,嚴禁開展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 爭行為。 八、堅持生產、銷售合格產品,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台賬,防止假冒偽劣商品流入市場。 九、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它違法行為。 重慶市潼南區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執法力度,緊盯群眾投訴舉報、輿情反映,嚴肅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哄抬價格、假冒偽劣、不正當競爭、發布虛假廣告、銷售不合格產品等擾亂市場的違法行為。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 重慶市潼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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