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給市民講解工作人員給市民講解行政複議體製改革的內容行政複議體製改革的內容。 潼南網訊(全媒體記者 徐肯 實習記者 王嘉琪)7月26日上午,區司法局聯合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局等執法單位在奮進廣場開展“行政複議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現場為群眾宣傳、答疑有關行政複議的相關知識。 宣傳活動通過設置谘詢台、懸掛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宣傳彩頁、投放宣傳資料、擺放展板、麵對麵解答谘詢、開展有獎調查等方式,宣傳講解行政複議體製改革的內容。讓群眾知悉改革後的“變”與“不變”和帶來的便利,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通過行政複議表達利益訴求解決行政爭議。 “這次活動讓我認識到行政複議是解決行政爭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一種高效、便民且權威的行政糾紛化解路徑。”參加活動的張女士說,“法治宣傳大禮包”既有行政複議指南、典型案例讀本,又有便民袋、宣傳扇子,實用且惠民。 區司法局工作人員表示,下一步,將深化行政複議體製改革,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化解行政爭議的積極作用,持續開展行政複議法律法規宣傳活動,在人民群眾心中牢固樹立“有行政爭議 找行政複議”的維權意識,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行政複議小知識 一、什麼是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是行政係統內部解決“民告官"行政爭議的法律製度,由行政複議機關應相對人的申請,依法對行政爭議作出裁決。 二、誰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具體行政行為侵犯的,均有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三、行政複議的原則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四條之規定,行政複議機關履行行政複議職責,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有錯必糾,保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四、行政複議的宙查方式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行政複議原則上采取書麵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製工作的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 五、行政複議辦理期限是多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七條規定,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由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麵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複議機關提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一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期限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責任編輯 鄭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