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網訊(特約通訊員 李代良)近日,區鄉村振興局會同有職能部門出台了《促進脫貧人口穩崗就業十二條政策措施》,將對跨區域外出務工的脫貧人口適當安排交通補助。 《措施》對能提供報銷憑證的脫貧人口,按外出務工乘坐火車硬座、高鐵(動車)二等座和省際(縣際)班車客運的往返票據據實補助;對無法提供報銷憑證的脫貧人口,按區外市內就業50元、到市外就業200元的標準給予定額補助(含往返費用),每年僅可享受一次。脫貧人口在戶籍所在區以外區域連續就業3個月及以上,按500元/人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勞務經紀人向我區脫貧人口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不含勞務派遣),實現全日製單位就業(公益性崗位就業除外),且連續就業3個月及以上,按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就業困難的脫貧人口實現家政服務、個體工商戶雇工、商販、網約車駕駛員等四類靈活就業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個人實繳職工養老保險費、職工醫療保險費(含大額醫療保險)的2/3給予社保補貼。 【責任編輯 鄭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