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8日電 (記者喬業瓊)模糊語言、突出不同顏色或者不事先告知收費等方式誤導消費者購買其搭售商品或服務……針對互聯網消費捆綁搭售問題,近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委托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開展了相關調查。 體驗調查結果顯示,隨著《電子商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逐步完善,以往比較突出的默認勾選等捆綁搭售問題得到了明顯改善,但誤導消費者購買其搭售商品或服務又有了新套路。在本次體驗的35個調查樣本中,有11個樣本涉嫌通過突出不同顏色的方式誤導消費者購買搭售商品或服務,有6個樣本涉嫌通過模糊語言誤導消費者購買搭售商品或服務,有2個樣本涉嫌沒有事先告知誤導消費者選擇收費項目。 套路一:利用不同顏色、字號、形狀等方式誤導 在35個體驗樣本中,有11個樣本涉嫌通過不同顏色、字號等方式誤導消費者購買搭售服務或商品。 其中,大部分平台在購買保險或其它增值服務彈窗中,將“放棄”“不需要”按鈕設計為普通淺灰色或白色,而把“購買”“繼續訂購”按鈕設計為醒目顏色或加大字號,可能誤導消費者做出錯誤選擇。 還有部分平台將收費項目的選擇按鈕設計為醒目的深色,而其它不選擇的按鈕則設計為不顯眼的白色,可能對消費者造成誤導。 套路二:利用模糊語言誤導 在35個體驗調查樣本中,有6個樣本涉嫌通過模糊語言誤導消費者購買其搭售商品或服務。 例如,有的平台用“添加保障”代替“購買保險”,有的平台用“享受立減”代替“購買保險”,有的平台用“放棄優惠”代替“不買保險”。類似模糊語言可能對消費者造成誤導,需要引起重視。 套路三:直接搭售收費服務項目 體驗調查結果顯示,體驗人員在部分平台體驗訂購火車票時,填寫乘車人信息後,發現可以選擇座位,但沒有提示需要收取相關費用。而體驗人員選擇座位後,票價自動增加了6-10元的“人工審核服務”。 類似收費項目沒有事先明示收費標準,導致消費者在不充分知情的情況下選擇了收費項目,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針對以上問題,北京市消協提出四點建議。一是建議相關企業提供真實、全麵、準確的商品或服務信息。企業應切實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和義務,向消費者提供真實、全麵、準確的商品或服務信息,如果通過搭售方式銷售商品或服務的,一定要事先告知收費標準及相關信息,不能通過不同顏色、字號或模糊語言等方式誤導消費者購買搭售商品或服務。 二是建議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搭售行為的法律屬性和邊界。目前法律並未禁止所有搭售行為,但強製捆綁搭售行為顯然損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完善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商家搭售行為的法律屬性和法律邊界,為經營者劃定搭售行為“紅線”,也為監管部門提供明確具體的執法依據。 三是建議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針對少數企業在《電子商務法》實施之後,仍然通過模糊語言、突出不同顏色或者不事先告知收費等方式誤導消費者購買其搭售商品或服務的行為,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一旦發現違法違規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捆綁搭售行為,要依法給予嚴厲處罰。同時引導和督促企業改變靠捆綁搭售實現盈利的商業模式,誠信守法經營。 四是建議消費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依法維權能力。消費者在網上購買商品或服務時,要選擇正規渠道,仔細查看交易規則和商品或服務的說明信息,盡量避免因不小心或識別不清而選擇了不需要的搭售商品或服務。如果遇到默認勾選收費項目或其它強製捆綁搭售問題時,要及時保存好相關證據,與商家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行政主管部門投訴,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采編 鄭強】原標題:北京消協調查捆綁搭售:默認勾選不見了,隱性誤導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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