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報道,因生產、銷售不合格的一次性醫用口罩,近日雲南白藥受到雲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處罰結果為沒收該批口罩35095隻,並處以貨值金額五倍的罰款(110299.15元)。雲南白藥就此向消費者和社會各界道歉,表示該批口罩其他的技術標準都合格,不影響主要性能,但通氣阻力不符合規定的參數,會影響佩戴時的呼吸感和舒適度,給消費者帶來了不便。 作為頭頂馳名商標品牌光環的企業,雲南白藥竟然製售不合格的醫用口罩,著實讓人震驚。而雲南白藥的致歉信也有點輕描淡寫的意思,讓人感到誠意不足。根據致歉信,似乎口罩的通氣阻力並非主要性能參數,而是邊緣性能的參數,通氣阻力參數不達標不影響口罩主要性能的達標——言外之意是,從主要部分看,口罩依然是合格的、安全的,隻是戴著有些不舒適、不方便而已。 顯然,這是一種錯誤的“質量邏輯”。口罩的透氣性不僅影響佩戴舒適度,也影響佩戴安全度,如果透氣性不好,消費者佩戴時就會感到呼吸困難,使用不當可能會造成嚴重後果。如果佩戴者有呼吸係統、心髒等方麵的疾病,或者佩戴者從事體育活動,通氣阻力不達標的口罩會導致呼吸不順暢,甚至會造成缺氧,可能會帶來更大的健康隱患。可以說,通氣阻力不達標已經影響到了口罩的主要性能。 實際上,口罩的每一項被列入質量標準、檢測標準的參數都是“平等”的性能參數,都是主要性能參數或重要性能參數。評判口罩是否合格,須遵循“木桶原理”,隻要有一項性能參數出現短板、不達標,口罩就應被一票否決,就應當在整體上被判定為不合格。 這也意味著,口罩如果有一項性能參數不合格,其他性能參數都失去了“合格基礎”。既然雲南白藥的涉案口罩已被監管部門判定為不合格,再談“主要性能”已經沒有意義。雲南藥品監管局對涉案口罩作沒收處理(按法律程序,下一步須對沒收的不合格口罩進行銷毀),就是對口罩“性能”和“價值”的依法判定。 口罩是重要的防護用品、抗疫物資,在德爾塔等變異病毒肆虐、疫情防控陷入持久戰的情勢下,本著“一項參數不達標,其他參數全作廢”的原則對口罩進行監管,符合從嚴監管防疫物資質量的需求,符合監管規律和執法操作規範,符合消費者的個人防護需求、健康安全需求,符合疫情防控的總體需求。 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線,高質量的合格產品輸出能夠減少甚至消除企業的違法風險和成本,能給企業的品牌和信譽加分,支撐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企業作為防疫物資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摒棄“主要性能、次要性能區分理念”或者重“主要性能”輕“次要性能”的理念,統籌對待每一項質量參數,切實加強質量管理,嚴把每一個質量環節,保障每一項質量參數都達標。 這樣才能消除產品的質量短板,夯實產品的質量基礎,才是對消費者負責、對疫情防控的大局負責。(李英鋒) 【采編 鄭強】原標題:口罩通氣阻力不合格不影響“主要性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