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加快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盡快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落實這一要求,我們就要堅持改革創新、統籌協調,創新公共法律服務內容、形式和供給模式。 近日,潼南首個法律谘詢機器人“大牛”在區公共服務法律中心正式上崗,為有需要的群眾免費提供法律谘詢、出具專業司法建議、代寫司法文書等服務,有效解決了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短缺、法律服務需求龐大等難題,助推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提升了社會治理專業化智能化水平,更好地滿足了人民群眾法律服務需求。這是潼南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要求的具體體現。 公共法律服務要成為一種“隨時隨地隨身”的服務,群眾的知曉率、首選率和滿意率是評價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成效的根本指標。而要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服務需求,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高法律服務供給能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在法治領域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在推進全麵依法治國中的積極作用,引導人民群眾學法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要提高風險預測預警預防能力,切實增強大數據挖掘和分析能力,為國家治理提供科學準確的參考。要堅持把智能化建設作為重要支撐,不斷探索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在法治建設及公共法律服務領域中的應用,實現公共法律服務的便民化、快捷化、精準化。要在繼續擴大服務供給的同時,提高服務品質,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務管用、好用、習慣用,使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讓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利民之事,絲發必興。公共法律服務是政府公共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是全麵依法治國的基礎性、服務性和保障性工作,我們的公共法律服務建設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加快構建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努力提供普惠式、公益性、可選擇的公共法律服務,讓人民群眾更好地分享全麵依法治國的成果。(李 揚) 【責任編輯 鄭強】 |